各城市区文化和旅游局:

     2月28日,洛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了《关于有效应对疫情支持服务业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洛疫情防指〔2020〕15号)。为做好文件中涉及文旅企业补贴申报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 补贴内容

文旅企业补贴。

二、申报资格

在我市城市区(不含县)范围内办理工商税务登记,2019年度实际纳税50万元以下的文化、旅游小微企业。

文化企业类别界定:参照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表(2018

旅游企业类别界定: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

三、补贴标准

按企业2019年增值税月均纳税额的市级留成部分,市财政给予2个月补贴。

四、申报材料

(一)洛阳市有效应对疫情支持服务业企业发展小微企业补贴申报表(见附件1);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2019年度完税证明。

上述申报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申报材料电子版(PDF版)。

五、申报时间和程序

(一)2020420日前,符合条件的文旅企业可向所在地文旅部门提出申请。

(二)20204月25日前,由区文旅局牵头,组织区统计、税务、财政等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初审,区文旅局和统计部门负责审核认定文化旅游企业,区税务部门负责审核认定2019年度纳税额、2019年度增值税纳税额、2019年度增值税月均纳税市级留成部分金额。对初审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表上加盖区文旅、税务、财政公章;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好反馈和解释工作。

(三)20204月30日前,文旅局和区财政局联合将申报补贴请示材料、《洛阳市有效应对疫情支持服务业企业发展补贴申报汇总表》(附件2)和企业申报材料三份,报送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产业发展科。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和市财政局审核通过后,将补贴资金下达至各区,由各区将补贴资金拨付给企业。

六、有关要求

各城市区文旅局要加强政策宣传和解释,让广大文旅企业应知尽知,政策应享尽享,要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做好申报材料收集和审核,将惠企实事办好办实。各区文旅局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及时对外公布业务咨询和办理电话,3月16日前将联系人及电话报至市局产业发展科。

联系人:张国杰 联系电话:63919757

附件1洛阳市有效应对疫情支持服务业企业发展小微企业补贴申报表.xlsx

    

 

 

                                                          20203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