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电教馆,市直各学校:

为加快构建示范引领,以点带面的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格局,推动我市基础教育信息化快速发展,经研究,决定启动实施2020年中小学数字校园标杆校认定评估工作,现将2020年度中小学数字校园标杆校评估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普通中学和小学。

二、认定数量

30所左右。

三、认定流程

1学校自评。在新标准下发之前,暂由县(市、区)电教馆组织学校对照河南省中小学数字校园评估标准(试行)(教办科技〔2018〕922号)开展自评,指导学校摸清现状。

2现场查看。对自评总分在300分以上,且总分排名居全县(市、区)前2%的中小学校进行实地评估,准确把握数字校园建设及应用情况。

3 推荐上报。各县(市、区)电教馆按照推荐限额(2名,特殊情况可申请名额增加,作为备选参与市里统一评选),确定拟推荐学校名单,经公示后上报市教育局。

4 专家复核。由市电教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县(市、区)推荐学校进行抽查,重点查验推荐流程的规范性和县(市、区)评估分数的科学性、真实性,根据复核情况,对部分县(市、区)推荐数量进行调整,对于遴选程序不规范,评估标准把握不确切的县(市、区),核减下一年度推荐名额。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开展中小学数字校园标杆校评选认定,是实施教育信息化2.0计划的先导性工程,是弥补基础教育信息化发展短板的重要抓手,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按期完成评估遴选和推荐任务。

2.客观公正。各地要本着从严从实、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执行评估标准,切实将本区域内数字校园建设成效突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中小学校遴选推荐上来。

各县(市、区)中小学数字校园标杆校推荐清单电子稿(含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于10月15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市直学校申报材料同期报送。

联系人: 张振生  65153019

邮箱:lyzzs2014@163.com

附件:各县(市、区)中小学数字校园标杆校推荐表

 

 

2020年8月31日

附件

               各县(市、区)中小学数字校园标杆校推荐表

推荐单位:  XXX教育局(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评估排名

学校名称

归属地

学校类别

评估得分

学校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1.评估排名为该校评估总分在所辖县(市、区)的排名;2.学校名称应为学校规范化全称;3.归属地写至县区,如“洛阳市市直”“洛阳市涧西区”“洛阳市伊川县”等,4.学校类型填写:高级中学、初级中学、小学、完全中学、12年一贯制学校、9年一贯制学校等。5.评估得分为县(市、区)教育局现场评估认定的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