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鼓励先进技术、重要装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根据河南省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国家进口贴息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商财〔2020〕19号)文件要求,现将2020年度国家进口贴息资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进口贴息事项具体要求详见《2020年度国家进口贴息事项申报指南》。
二、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认真审核企业申报材料、复核原件,并于2020年7月20日前将《2020年度国家进口贴息事项汇总表》(含电子版)、通过审核的企业上报材料报送至市商务局外贸科五份。
联系人:
马晓博(对外贸易科),电话:63937219
张会娟(服务贸易科),电话:63935119
电子邮箱: swjwmk806@126.com
附件: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国家进口贴息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