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电教馆,市直各学校: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第二批河南省中小学创客教育示范校的通知》(教办电教〔2019〕317号,附件1)要求,我市将在充分调研、学校申报、评估验收、择优推荐的方针下开展,具体要求如下:

1、各县(市、区)电教馆要组织人员对本辖区内创客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调研,重点摸底前期申报确定的创客教育试点校,组织符合条件的学校进行申报;

2、各县(市、区)、市直各相关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将本校创客教育建设基本情况、创客教育活动开展的场地、人员、资金保障、创建示范校整体规划(理念、目标、意义、效果)、实施方案及措施与保障(课程开设、教师培训、空间使用、评价机制等)、学校自身优势与特点特色、如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及相关论文成果、赛事活动获奖情况等按要求认真填写《河南省中小学创客教育示范校申报表》(附件2);

3、2019年6月15至30日,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第二批河南省中小学创客教育示范校各中小学校进行遴选、评估、验收、推荐;

4、各县(市、区)电教馆汇总本辖区申报情况,填写《河南省中小学创客教育示范校推荐表》(附件3),并将其与各相关学校填写的《河南省中小学创客教育示范校申报表》于2019年6月13日前将纸质稿报至市电教馆(相关电子稿发指定邮箱);

5、市直学校参照上款填写后直接报送。

6、市教育局将根据评估验收情况对积极参与创客教育工作建设并具有示范效应、成绩突出的中小学校授于“洛阳市中小学创客教育示范校”荣誉称号,颁发示范校奖牌。

联系人:洛阳市电化教育馆   张雷涛

电子信箱:tzhet168@126.com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56号405室

邮  编:471000

联系电话:0379-6515301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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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