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技师学院、技工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实施河南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工程的通知》(教职成〔2019〕408号,以下简称《通知》),经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以下简称“省直四部门”)研究,决定启动河南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工程(以下简称“中职双高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数量
围绕我省“三区一群”等重大战略和区域支柱产业,立项建设70所左右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和100个左右高水平专业群,重点布局在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技术技能人才紧缺领域。
二、申报条件
“中职双高工程”遴选坚持质量为先、改革导向、扶优扶强,分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两类项目布局。
(一)申报“中职双高工程”项目须具备以下基础条件
1.属于《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果名单的通知》(教职成〔2018〕1112号)中公布的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和省政府认定的技师学院。
2.获得“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称号,或具备“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建设行动计划”建设资格。
3.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教学仪器设备值、适用印刷图书、生师比)基本达到《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或《技工院校设置标准(试行)》的要求。
(二)申报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申报“中职双高工程”项目的3项基础条件。
2.截至2019年4月30日,学校全日制学历(学制)教育学籍注册人数达到2800人以上。
3.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发展思路清晰,坚持中等职业教育或技工教育办学定位。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德育工作组织体系、管理机制健全。
4.专业结构与区域产业结构匹配度高,有2个及以上骨干专业。骨干专业成立有行业企业专家参加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主干课程建有数字化教学资源、至少建立了1个校内实训基地和2个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
5.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方面成效显著,合作企业对学校支持投入力度大,校企共建项目及“双元”育人成效明显。
6.治理水平高,已制定有学校章程,教学管理规范,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财务管理规范。
7.近三年毕业生就业质量较高,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95%以上,其中专业对口就业率达到60%以上。
8.学校在以下11项中至少符合6项:
(1)近三年学校获得过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及以上的政府表彰或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联合表彰;
(2)学校属于“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工程”项目单位和“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项目单位,或省级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建设合格单位;
(3)学校建有省级职业教育品牌示范专业或特色专业;
(4)学校是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或省级行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秘书长单位或河南省技工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
(5)近三年学校教师主持的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在结项中获得优秀等级或者获得过省教育厅组织的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不少于2次;
(6)近三年学校教师获得省教育厅组织的省优质课教学比赛二等奖及以上不少于2次,或获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的省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三等奖及以上;
(7)学校设有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技能名师工作室或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8)近三年学校在省教育厅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过一等奖;
(9)学校建立了校级技能竞赛制度,近三年承办过省教育厅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含河南省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
(10)学校属于国家级或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或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单位;
(11)建立了校级质量年报制度,2017年、2018年发布了中职年度质量报告。
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基础上,近三年学校在招生、财务、实习、学生管理等方面未出现过重大违纪违规行为和重大安全事故;未列入本地、本部门的升格、转设或并入高职高专院校规划。
(二)申报高水平专业群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申报“中职双高工程”项目的3项基础条件。
2.截至2019年4月30日,学校全日制学历(学制)教育学籍注册人数达到2400人以上。
3.专业群定位准确,对接区域主导产业、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专业群结构科学、稳定,由3个及以上专业组成。群内专业教学资源共享度、就业相关度较高,形成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建设机制。专业特色鲜明,行业优势明显,有较强社会影响力。
4.专业群有高水平专业带头人和教学团队。群内专任专业课“双师型”“一体化”教师比例达到60%以上,校外兼职教师素质优良。实践教学基地设施先进、管理规范,基地建设与实践教学项目设计相适应、相配套。校企共同设计科学规范的专业群课程体系,反映行业领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信息技术深度融入教育教学。
5.专业群生源质量好,保持一定办学规模。专业群全日制学历(学制)教育学籍注册人数270人以上,其中至少1个专业连续招生3年以上,年招生30人以上。建立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机制,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以上,就业对口率达到60%以上,用人单位满意度、学生就业满意度高。
三、工作流程
(一)申报。学校根据本地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办学定位和申报条件自主申请,按隶属关系逐级进行申报。县(市、区)属学校向本级教育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经本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发展改革部门(以下简称“四部门”)会商同意后,向省辖市教育局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省辖市属、省直管县(市)属学校向本级教育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省属学校向省直主管部门申报。
申报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项目的学校,可同时申报1-2个高水平专业群,并分别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只申报高水平专业群项目的学校,限申报1个高水平专业群。申报材料包括申报文件、申报书(见附件1)、佐证材料,材料双面印刷,A4纸装订。
(二)推荐。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四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依据申报条件,对申报学校的申报信息内容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对学校申报信息进行现场核查。确认申报学校符合申报条件后,择优确定推荐名单并出具推荐文件(包括推荐工作总结、推荐学校顺序名单、材料真实性审查情况等),与推荐学校的申报材料一并报省教育厅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推荐工作要坚持“两优先、一同等”的原则,即:“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优先;2016年以来获得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国家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一等奖或为世界技能大赛河南竞赛集训基地的学校优先;公办、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同等对待。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四部门按照分配的推荐名额(见附件2)进行推荐(推荐名额按照本地区的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中等职业学校优化布局结果等因素确定),推荐的项目学校数量不得超出分配的推荐名额;省直主管部门按照审核结果予以推荐。
(三)确定。省直四部门委托专家组对“中职双高工程”项目申报学校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审,遴选、推荐“中职双高工程”项目建设学校。省直四部门对推荐结果进行审核,对通过审核的立项建设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正式予以公布。
(四)实施。立项建设的项目学校按照《通知》中“十大重点任务”的要求,统筹财政奖补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性收入等,进一步调整、完善《河南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工程申报书》中“建设规划方案”,自主编制形成正式的《建设实施方案》。《建设实施方案》应包括建设任务目标、总体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及措施、预期成效、经费投入数额和使用预算等内容。《建设实施方案》应先在校内组织必要性和可行性评审论证后,按隶属关系报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四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审核。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四部门对所属项目学校的《建设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后,报省直四部门备案;省属项目学校的《建设实施方案》由省直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直四部门复审、备案。项目学校按照备案的《建设实施方案》进行建设,原则上不作调整;确需调整,须经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四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核准并报省直四部门备案。
四、有关要求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的申报工作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认真组织申报、推荐工作,严格把握标准、规范操作程序。
(一)申报学校须按要求填写《河南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工程申报书》等申报材料,并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
(二)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四部门和省直主管部门须按规定程序审核相关申报材料,保证材料公开、真实、有效,于2019年6月18日前完成推荐工作,提交推荐文件、学校申报材料和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材料一式5份,中等职业学校报至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技工院校报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电子邮件主题命名为“XX市(县、部门)申报河南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工程项目材料”。所有纸质材料和电子稿由省直主管部门或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汇总后统一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省教育厅联系人:任 远 王 凯
联系电话:0371-69691863、69691879
电子邮箱:69691878@163.com
报送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省直综合楼D822房间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系人:李 哲 武化雨
联系电话:0371-69690103
电子邮箱:hnjnzx@126.com
报送地址: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服务大厅4号窗口或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省直综合楼D423B房间。
附件:1.河南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工程申报书.doc
3.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省直主管部门项目推荐汇总表.doc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