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局、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2020年度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资质申报工作,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许可申报工作的通知》(商办贸函〔2019〕292)和《河南省商务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资质的通知》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关于申报材料
(一)汽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应提供:
1.填报完整的申请表(见附件1、2)
2.境外售后维修服务网点、境外工厂情况表(见附件5、6);
3.境外售后维修服务网点及海外设厂总体情况说明;
4.全地形车生产企业提供有效的ISO9000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和获得进口国的相关国际认证证明材料;
5.未申报2019年度出口资质的生产企业、申报类级提高的生产企业(如2019年为四类企业,2020年拟申报为三类企业)需提供境外售后维修服务网点的证明材料。
(二)各县(市、区)商务局应提供:
1.本辖区汽车和摩托车企业申报出口资质总体情况;
2.填报完整的企业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4、7、8)。
二、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商务局接到通知后务必按照参考名单(附件10)通知到辖区内所有相关企业按要求提供申请材料,并敦促企业认真对照填报说明(附件9)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商务部将对有关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
2、所有申报材料需报送纸质版三份。同时以光盘形式报送申报材料电子版。
三、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各县(市、区)商务局应于9月17日前完成本辖区汽车和摩托车企业出口许可申报材料汇总,并将申报资料送至洛阳市商务局外贸科。
联系人:夏帆 马晓博
联系电话:63937219
2019年9月11日
附件2:符合申领摩托车、非公路用两轮摩托车、全地形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申请表
附件4:符合申领摩托车、非公路用两轮摩托车、全地形车出口许可证条件生产企业申请汇总表
附件5:企业境外售后维修服务网点情况表
附件6:企业境外工厂情况表
附件7:汽车企业设立境外销售维修服务网点、境外工厂情况汇总表
附件8:摩托车、非公路用两轮摩托车、全地形车企业设立境外销售维修服务网点、境外工厂情况汇总表
附件9:填表说明
附件10:参考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