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2019河南最美教师遴选推荐工作的

通    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河南日报报业集团、河南省广播电视台关于开展“出彩河南人”之2019最美教师宣传推介活动的通知》(教师〔2019〕269号)精神,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含特教学校、职业学校、民办学校,下同)开展2019“河南最美教师”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名额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具有教师资格的在岗专任教师均可参加。我市向省遴选推荐5名2019“河南最美教师”候选人。

二、评选标准

(一)品德高尚,爱岗敬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心爱教,优质施教,廉洁从教,文明执教;依法执教;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二)为人师表,严谨治学。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谨治学,自觉抵制各种诱惑;严格执行教育教学管理规范,积极推行素质教育;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以身作则,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和影响力;教育教学成绩显著,在同行中具有较高的威望,受到师生的普遍赞誉。

(三)教书育人,关爱学生。既教书又育人,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教育教学工作首位,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坚持育人为本,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评价观;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关心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关爱帮助困难学生,深受学生尊敬和爱戴。

(四)团结协作,改革创新。关心集体、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善于团结协作,具有融洽的同事关系;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在实施素质教育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五)扎根一线,事迹突出。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师德事迹真实、突出、感人;具有教师资格并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特岗教师从事教学工作3年以上);职业学校教师应具有“双师型”教师资格和从事过班主任工作经历。

三、遴选推荐办法及程序

(一)县(市、区)及市直属学校依据省评选标准从近年来表彰的“洛阳最美教师”和师德典型且通过新闻媒体报道反响较好的各推荐1人。推荐的对象事迹具有代表性;典型事迹突出,有引领性;大家认同,社会反响良好。

(二)组织评审。市教育局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其业绩材料、事迹材料,根据有关评分细则进行量化评分,提出2019“河南最美教师”候选人推荐意见。

(三)确定人选。由局党组会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四)公示。局党组研究确定的候选人在洛阳教育城域网上进行公示。

(五)上报人选。公示无异后将推荐候选人人选上报省教育厅。

四、材料报送

推荐对象需上报任教以来的主要业绩材料 (原件及复印件1份)、简要事迹材料(字数不超过2000字,一式5份)、推荐对象基本情况表(1份)。请于5月8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市教育局师训科,过期不再受理。联系人:王清玉,电话63256109,

 

附件:2019“河南最美教师”推荐对象基本情况表

 

 

 

2019年5月5日

 

 

 

 

 

 

 

 

 

 

 

附 件

2019“河南最美教师”推荐对象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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